(2016年3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期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行为,加强注册管理,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过程。
第四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