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4月28日,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等省直党政机关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证书。
此前,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印发并实施《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实施细则》。该细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表省政府拥有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基底和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定履行集中统一管理职能;省直党政机关作为使用单位,依法合规负责本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本次核发的分配使用证书,厘清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使用单位之间的权责义务。对使用单位而言,它相当于一张办事“通行证”,可用于办理法人登记、集体户籍、大中修项目施工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