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制度与县区属国企改革深化融合
在县区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关键阶段,外部董事制度作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抓手,需突破“单一决策监督”局限,与国企改革各环节深度融合,构建“治理协同、任务衔接、数字赋能、机制保障”的长效体系。本指导从实操层面明确融合路径,为县区国资委及所属国企提供行动参考。
一、协同法人治理体系,明晰权责运行边界
外部董事制度的有效落地,首要在于与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格局,核心是通过“三张清单”实现权责闭环衔接。
(一)与党委权责的衔接逻辑
严格遵循“两个一以贯之”,将外部董事履职嵌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全流程。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落实“党委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四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