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些案件中,存在多个违纪行为相互交叉,即“组合型”违纪的情形,对此如何处理易存在不同认识。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2024年3月,A区某公立医院院长王某(中共党员)应A区某中药厂老板(私企)张某邀请前往外省市某旅游景区考察中药材种植基地,为期3天2晚。此事系二人私下联系,王某所在单位并不知情。王某未按A区区委组织部要求报告个人去向,第一天下午考察人参种植基地,其余时间均由张某安排游览景点,相关交通、食宿、门票等5000余元费用均由张某支付。游览期间王某还两次参加由张某组织的饭局,并在返程前收受了药材商赠送的价值5000余元药材。
本案中,王某的行程并非公务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