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25〕20号
现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附件: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2025年11月1日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妥善管理和使用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指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本基金来源:
(一)按照证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