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5〕5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财会〔2020〕1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备案渠道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以选择登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财政部备案平台)、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系统(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通过系统间信息推送的方式实现备案信息共享。会计师事务所只需在一个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并在另一个系统确认,无需重复填报。
二、关于首次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登录财政部备案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