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2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为落实《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