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资局(办),各出资企业:
为了加强襄阳市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现对企业产权状况高效、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管,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我市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权登记范围
1.襄阳市市、县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一级国有企业);
2.一级国有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
二、产权登记程序
1.企业发生产权登记相关经济行为时,应当自相关经济行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工商登记前,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2.产权登记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湖北省政府国资委产权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