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全方位加强监管执法,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
(一)有效推进境外烟草制假源头打击。加强我国与有关国家执法协作,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纳入外交日常工作、执法司法合作等。加强跨境涉烟犯罪形势研判和风险预警,针对境外重点区域的制假窝点、走私团伙、重点人员实施源头打击,着力推进境外调查取证、追赃追逃、商标保护和打击非法生产、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从严惩治烟草走私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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