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齐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巧玲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邹川云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谢非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编者按
本案中,甲、乙、丙共谋虚构种子采购数量向C公司多支付12万元并要求C公司返还,后三人将该12万元私分,此行为如何定性?甲在丁退休前和退休后,均与其共谋利用甲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好处费460万元,上述行为怎样定性?有意见认为,甲与丁在共同受贿中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如何看待该意见?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甲,曾任A市B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等职务。
贪污罪。2014年11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