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标准版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及其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2025-09-15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一、委员名额的具体规定

1.‌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2,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委员会,仅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国有企业党支部委员会设置需遵循《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一般为3至5人‌。

‌结构及分工‌:

委员职数一般为单数(如3或5人),常规岗位包括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增设副书记、青年委员等,但总职数不超过7人‌。

‌2.总支部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总支部委员一般为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

国有企业党总支委员一般为5至7人,最多不超过 …… 🔒


© 2003 - 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